持有有效签证,是外国公民进入中国国境的必要条件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构(以下称驻外签证机关)负责在境外的外国人入境签证的申请、审查、签发工作。外国人,或者根据规定不需QuDian证而直接申请Travle visa的外国人申请Travle visa ,应当向使、领馆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提交本人护照或者代替护照的证件以及与中国有Visa exemption的外国人的护照、证件等的申请书(称入境申请表),并回答有关提问,申请时应当提供哪些证明,按照申请签证类型的要求办理。驻外签证机关签发签证时,有权要求申请人补充必要的证明文件,有权对申请人的申请做出进一步审查,甚至面谈。认为必要时,可以通过外交部驻外机关将申请签证者的情况转告中国有关主管机关征求意见,被征求意见的主管机关应当在30天内予以答复,驻外签证机关在接到主管机关答复后,再决定签证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