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怎么离婚?
和国内一样,在澳大利亚离婚也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登记离婚,也就是去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和国内不同的是,在澳离婚无需对方同意(除非对方是中国公民)就能通过登记的方式达到离婚的目的。 也就是说只要双方都愿意,就可以去申请注册离婚(登记离婚),即使对方不同意也无所谓。
但是,这种协议离婚条件相对严格。除了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外,还需要提供下列文件: (1)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等); (2)婚姻证明(结婚证、单身证明等); (3)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4)户口簿; (5)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还需准备房产证书、银行存款凭证等;
对无配偶者与异性同居产生纠纷提起诉讼的,须提交下列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 (2)住所地证明; (3)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及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4)如涉案子女的,应提交有监护权的证据; (5)起诉状。 在澳诉讼离婚,一般情况下需要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法定情形。
但是在一些情况下,即使不符合上述情况,也仍然可以诉讼离婚。 这些特殊的情况包括: (一)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完全不能怀孕,且难以治愈的;
(二)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无法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患方提出离婚的;
(四)婚前知道对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生育,并且非因自己的原因导致离婚的。
另外,根据司法实践,存在以下情况的也会被认定为感情破裂,从而判决准许离婚: (一)受一方严重虐待或暴力袭击,致人重伤的;
(二)受一方严重遗弃或拒绝抚养,致使需要抚育的一方生活困难无法维持的;
(三)受一方非法监禁、侮辱、殴打、体罚,情节严重,致使需被监禁的人遭受损失的;
(四)受他方重婚的,或者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情节恶劣,造成重大伤害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