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一定要邀请函么?
我签过法国、西班牙和意大利的商签,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的旅游签以及美国的工作签,目前持有有效美国移民签证。 我觉得楼上的各位都没有说到点子上,邀请函只是一个申请签证的理由和依据而已,如果单单靠一个邀请函就能证明你的访问理由的合理性的话,那对签证官来说简直是太容易了——只要找关系给个邀请函不就可以了吗?所以,这只能是一个辅助的作用,而且还需要你提供的其他资料相佐证才行!
其实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移民政策,而签证只是对这些移民政策的实施或执行程序之一(当然还包括拒签权和对入境后的检查权);但各个国家的移民政策和签证政策都在不断的调整和完善之中,这些调整和完善往往是由该国的外交政策决定的,并且还要受到国际法的制约。因此,我们通常所说的“成功获签”或是“被拒签”其实是没有严格定义的。打个比方说吧,比如你去申请日本签证,如果你能说服签证官你是去那里探亲而不是旅游,那么就算你本身是去旅游也可以获签。再比如我去美国的移民签证面试的时候,面试官问我为什么选择去美国而不选择欧洲的国家定居(当时我的签证材料上已经注明了我曾经在瑞士工作过5年且已经购置房产),我说因为美国的政治制度比欧洲更加健全,法治更完善(其实我根本就没考虑这么多,我是随便瞎说的……)于是他就给我签了。
想要让签证官给你签,那就必须让他相信你去的目的是合理的——这就看大家的个人发挥了。另外,不要指望在申请材料方面弄虚作假,因为现在的签证都实行了电脑筛选,如果被电脑发现你有哪一项材料是假的,那么就绝对会被拒掉的——尤其是移民签证,一旦被发现有作假行为就会遭到重罚并会遭到当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