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贴签后可以放弃吗?
不可以的,一旦移民申请被审核通过并收到了移民局发出的签证批准信,就意味着移民申请正式通过了审批,申请人可以拿到签证,并且正式办理移民落地手续。 而这个时候即便申请人因为某些原因不想移了,也已经为时已晚。 签证批文已经发出,任何申请材料作假或者不符合条件的情况都会被列入档案留底,以后申请人无论再申请哪个国家的签证或是移民项目,都极有可能不被通过。而且如果是在加国境内申请的,申请人甚至有可能被加国政府遣返;如果在加国境外申请者将受到惩罚性处罚,比如美国绿卡,申请人将被限制入境。
不过虽然不行,但有一种情况例外。 如果申请人在收到移民局的签证批准后,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按时赴加完成移民手续,可以在护照上盖上“过期不候”章,说明逾期原因(一定要如实填写)、提交证明文件,向移民局呈交延期申请。只要延期的理由充分且不会对加拿大造成危害,是可以获得批准的。 但这种情况下,申请人还是会有不良记录,对以后的签证申请和移民申请都会有影响。
移民到加拿大之后可以放弃加拿大国籍,但是,加拿大规定加拿大公民在18岁之后就不能更换加拿大国籍,所以想要去加拿大移民后放弃加拿大国籍然后获得双重国籍的话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加拿大在1939年以前有过类似英国的殖民地公民制度。1939年之后,加拿大成为独立主权国家,加拿大国籍正式独立于英国公民制度。加拿大1947年制定第一部加拿大公民法,1977年,加拿大对公民法进行了彻底改革。加拿大1947年以前的英国殖民地公民制度(也称为“帝籍”)和英国国家公民制度的公民权,是基于血缘关系和永久居民的条件获得的,这些公民权现在已被废除,但1947年以前出生在加拿大或者在1947年前入籍加拿大的人,仍被视为加拿大原居民。
加拿大1977年新修订的加拿大公民法,是基于定居加拿大一定时间基础之上入籍加拿大获得加拿大公民权。所以,加拿大新移民获得加拿大公民权不是“自然化”,而是定居加拿大一定时间之后获得奖励性质的加拿大公民权。加拿大1947年以前出生在加拿大或1947年以前入籍加拿大的原加拿大居民,其加拿大公民权是基于定居加拿大的前提下自然化的加拿大公民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