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哪里带配偶?
以加拿大为例, 夫妻同时申请,而且两人都在职业列表里(可走快速审批通道),大多情况下可以同时拿到PR。 但是要注意,这里指的是“同时”申请。 如果是以申请人A作为主申请人申请的移民,那在申请受理期间,B不可以再提工作签的申请;而如果是以B作为主申请人申请的移民,那么A同样不可以提工作签的申请。 如果主申请人是女性,而联合申请人是男性的话,这种情况一般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加拿大移民局认为,女性语言能力弱于男性,需要联合申请人的帮助才能顺利地融入当地社会。但是如果联姻双方都是女性或者都是男性的情况就有问题了,移民局会怀疑关系的真实性从而进行深入的调查。所以这类情况建议找专业的机构办理。
以美国为例, 美国除了技术类移民以外,其他类型的移民对申请人没有任何语言要求(除个别州例外),因此只要双方婚姻关系真实且成立,并且符合资格要求的前提下,配偶是可以一起提出申请的,并在同一位签证官面前进行审理。 但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婚姻关系的考察是美国移民法的重点审查项目之一,比中国更加严格。
虚假的婚姻关系很容易被识破,被拒绝入境甚至遣返回国,所耗费的成本及造成的损失均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因此在选择移民国家时,可以考虑移民政策相对宽松的国家,像美国和加拿大就对申请人没有语言方面的要求,申请条件相对宽松;而欧洲各国虽然门槛不高,但要求申请人有德语或法语能力,对于中国人来说学习起来有一定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