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ee自雇的工作经验算吗?
在加拿大的移民政策里,自雇是指申请人过去五年有至少一年(按一次性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年数计算)的自雇经历。 在国内有公司并且是公司法人、股东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申请人,有比较充分和稳妥的自雇证明文件准备途径——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可以积累大量的能够证明自己具有自雇能力的证据。 然而对于大部分海外申请者来说,如何在海外也证明自己具有自雇佣的能力却是一个难题。
首先,很多国家没有像中国一样的个税系统,没法查询申请人在当地的报税记录;其次,在海外开办企业过程相当复杂,需要花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筹备,而且也不一定能达到移民申请的自雇要求。
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可以考虑两个方向:
一是以留学移民的方式申请自雇身份。通过先留学再就业的方式获得移民身份并实现当地创业的梦想。
二是先申请工签,再以工签身份尝试自雇。虽然有一定风险,但是成功率相对更高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