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由学校哪管理?
高校奖学金由学工部/学生处管理,设有人才培养资金(包括教学科研成果奖、优秀学位论文奖等)和困难补助两类。其中人才培养资金占主要比例(90%以上); 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按学校有关规定评选与发放,一般在500元/项左右;优秀学位论文奖按学校有关文件评定与发放,一般200元/篇。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需要提供相应的申报材料给学院,经审核后报学校审批。学校审批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国家助学金、励志奖学金以及校内各类困难补助的评审工作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由班主任组织班委会研究决定并报任课老师及学院审核批准后生效。 奖学金的基本额度如下(单位:元): 备注: 1、国家奖学金为中央政府资助,每年约5万名大学生能获得此奖项,每个学校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校在校生总数的1%。
2、省政府奖学金为河南省人民政府设立,每年约3.5万名大学生能获得此奖项,每个学校录取的名额不超过本学校在校生总数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