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到香港的签证有什么要求?
以香港作为目的地的签证,需要根据出发地不同而区别对待,大致分以下情况:
1、从第三国前往或从中国大陆出发(不含港台)
如果是从第三国前往或是从中国大陆出发但不在香港有户籍登记地址的人,则必须持有有效的中国护照和前往香港的机票才可申请赴港旅游签注;如是在境外所办护照,还需要提供相应的外籍护照及入境香港时的入境凭证。 持以上证件,可以由本人到所属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3个月一次或2次签注,每次在香港停留不超过14天;或申请1年多次签注,但在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14天;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者可同时申请澳门1年多次往返签证。
2、从国内直接前往香港
如果是在内地无户口登记地址的人的证件持有人,则需要先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然后才可以办理赴港澳旅游的签注手续。 申请人可就近向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须亲自办理),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提交二寸淡彩色正面免冠半身近照三张和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缴纳相应的费用。 公安部授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以及对应的多次签注;不符合条件的,会及时退回申请材料。
3、台湾居民前往香港
对于在港澳台地区定居的中国公民及其具有港澳台身份并在境外出生的子女,可以直接申请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和赴台的签注;已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也可向原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赴台探亲、访友、继承财产和接受和处理房产买卖、租赁等事项的居留签注(半年一次)或居留签注(一年一次)(详见《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