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生要读到博士吗?
不知道楼主具体指的哪个国家,哪所学校的法律博士(J.D.)。 以我了解的美国为例。 美国有三大法学院:哈佛、耶鲁和斯坦福。 斯坦福提供两个法律的硕士和一个法律博士。其中法律博士又分两个方向,一个是以培养职业律师为目标,另一个是以培养法学研究者为方向。以培养职业律师为目标的法律博士(J.D.)需要三年的时间完成。而以培养法学研究者为方向的法律博士(S.J.D.)则需要四年的时间完成。 在以上三个学校中,除了斯坦福是以培养法学研究者为主以外,其它两所都是同时培养法学研究和实务人才。但从历史上来看,无论是哈佛还是耶鲁,一直都是倾向于培养学术型人才居多。这两所学校的学生毕业后大多去牛津、剑桥或者继续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从事法学的研究工作。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美国,除了上述提到的三个学校之外,还有很多很不错的大学拥有很好的法学院。比如宾夕法尼亚大学的沃顿商学院就有很强的法务背景,从这里走出的学生也很多在以后的从业路上成就斐然。因此如果楼主的条件申请到这些优秀的法学院也不是难事。 至于要不要读博士,这就要看个人以后的职业规划了。如果要从事法学研究,有一个博士学历当然会更具竞争力;但如果将来打算回国就业,在国内的大学谋到一个教职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毕竟国内很多高校聘用教师的标准都要求本科就读专业与研究生报考专业一致或相近。
最后补充一点,无论是以培养职业律师还是以培养法学研究者为目标,上述提到的美国法学院都会提供给学生两个方向的学位选择:一个是法律博士(J.D.),一个是法学硕士学位(M.L.S.)。后者比前者多一年时间。但两者拿到的证书都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