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绿卡需要移民监吗?
移民局目前并没有要求申请人在获得绿卡后,居住在美国或递交I-485申请的同时缴纳移民签证费。 但如果申请人选择回国等待移民签证的审批结果,则必须在美国驻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进行注册。 即使申请人获得了移民签证,在入境美国之前也需注意:
• 在护照上盖上“VISA”字样印泥;
• 将H1B、H4、L1A/L1B类签证贴在护照上;
• 携带所有签证材料原件;
• 记录并妥善保管入境口岸的联系方式,以便日后联系;
• 入境时,应准备有效身份证件和移民签证,如外国人身份证、工作许可证、学生签证等; • 如实向海关申报所有移民签证信息,切勿隐瞒不报或以虚假资料骗取移民签证。
一旦被发现,有可能被驱逐出境甚至受到惩罚。
临时绿卡一般是指美国投资移民的两年有条件绿卡。需要强调的是,所谓的临时绿卡也属于绿卡的一种,持卡人可以凭此卡在美国自由居住、工作和学习,没有任何限制,其权限等同于正式的十年绿卡。其有效期只有两年,在批准日后21个月的时候,就需要向美国移民局提交I-829申请,解除两年的移民限制条件,获得正式的十年绿卡。
根据美国法律规定,有绿卡持有人(包括临时绿卡持有人)在五年之内必须在美国累计居住满30个月,且必须在入籍申请的最后6个月必须在美国,才符合申请入籍的基本条件。同时,在提出申请入籍前的3年内,在其居住的州内必须拥有持续居民资格。申请人还必须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美国政府要求入籍申请人经过一番严格审查,以确定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公民资格标准。通过审查者即可成为美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