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办签证需要无犯罪公证吗?
在申请去美国、加拿大的签证时,申请人除了要提供无犯罪证明公证书外,还要同时提交由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相应的准假信公证书和银行流水对账单等。 在国内申请办理此类文书公证时,申请人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2.委托当事人办理公证的委托书(对于未成年人而言,一般由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申请人与所办理文书相关的事务的关联性证明材料。 如:
5.如申请人系公司法人代表或股东,则还应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材料。
6.如申请人系退休人员,还需退休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原件等材料。
7.如申请人为未成年人,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即出生证或户口本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8.如申请人赴美产子,还需补充提供怀孕单以及未出境记录说明函等。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管辖范围内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即可;但若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与其常住地不一致时,可就近选择其户口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的公证机关办理申请手续。
除上述基本材料之外,根据公证书种类的不同,申请人还需要准备相关的辅助材料。 无犯罪证明的公证属于比较常见的公证类型之一,由于该文书的内容不涉及外国法律,且不牵涉到涉外因素,故我国目前并未对此类文书采取域外承认制度,因此申办人无需担忧公证书的国外使用效力问题。 但需要注意的是: 目前许多国家在办理移民业务时,都明确提出了申请者在国内开具文书时应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办理的要求,而并非是在全国范围内所有机构办理的公证书均可被接受。 所以申请人务必事先了解清楚目标国的相关规定,并确保申办的公证书的出具机构在当地是被认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