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拒签申诉信发哪里?
我们办理过大量的申诉案件,都是客户在收到大使馆的拒签通知以后找我们帮忙办理的(有些客户是在被拒签后自己尝试了多次申请但都无果之后找到我们帮忙),根据我们的经验看,这些申诉信大部分都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 至于理由嘛,无外乎这几个原因:
1、你的资料不符合使馆的要求;2、使馆对你的材料有疑问;3,使馆对你不信任;4,你在国内没有约束力等等.... 所以我们要想成功的话就必须找出使馆不满意的地方并且让使馆相信你已经改正了这些缺点(这个是很困难的)而且还要说明这些问题是不会影响你去美国留学的(因为使馆的立场永远都是以他们的要求为准则)其实很多客户的案子都能从这几点中找出问题所在,只是他们没能够很好的表达出来而已。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签证官是如何来判读申请人所写的申诉信的吧!(以下摘自DS-2007中的部分原文)
第一部分(A至E段):
a) 你是否已填写完申请表?是否按要求附上所有的证明文件并已将其分类? b) 使馆是否会因表格或文件有缺陷而拒绝发给签证呢? c) 在你递交的申请中有何内容会引起使馆怀疑?使馆可能会因此拒绝给你颁发签证吗? d) 如果使馆认为你的申请材料有问题需要进一步审查时该怎么办? e) 为使你能更充分地理解本指南和领事馆对 DS-2007 表的处理程序,你是否曾向相关代理咨询?是否曾与使领馆的工作人员交谈以了解签证申请的标准? 第二部分 (F至M段): a) 为什么某些人会被拒绝获得签证? b) 使领馆会因什么理由给某人发出移民调查函?为什么有的申请者会被通知前往移民局办公室面询?
c) 谁有权决定签证申请者应得到何种程度的调查? d) 签证申请者能做什么? e) 可否举例阐述当领事馆接到调查要求时应如何处理? f) 当收到移民局的调查通知后申请者该怎么做? g) 申请者怎样知道自己是否收到了某项调查的通知? h) 若领事馆未给予申请者有关其申请被拒绝或未予签发的原因,申请者是否可以就此提出上诉? i) 是否所有申请者都会被要求到领事馆面谈? j) 签证申请者是否有权查阅与本人有关的任何档案记录? k) 领事馆能否将有关个人的资料提供给其他政府部门?
l) 什么是领事豁免权?
m) 为什么领事馆要发放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