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学有法学专业吗?
在我国的综合性大学里面,大多拥有法学院,而且数量还在不断增加。同样地,大多数的大学里面也都设立有法律专业。但是,哈佛,这个世界顶尖级的大学,是否也拥有法律专业呢?
哈佛大学:美国最高学府
很多人可能并不知道,哈佛大学最早并不是学习法律的地方。早在1636年,马萨诸塞州立法机关就被敦促建立一座“自由学府”,1639年,哈佛大学诞生了——没错,比哥伦比亚大学、耶鲁大学还要早。但是,当时的哈佛大学只是一个小学校,不到10年就被废除了。直到1780年,康科德学院才得到了新的认同,并迁到了当时还叫“剑桥”的华盛顿大学。1862年,它又被命名为哈佛学院,然后一直延续到今日。
但是,就如哈佛大学没有最初的法学院一样,哈佛大学也不拥有最早的商学院和医学院。这些“学院”,都是后来才逐步增设的。
回到“哈佛学院”,这个所谓的学院也不只是一所学校那么简单。在美国,学院(college)类似于我们所说的本科学校,一般只提供本科教育;大学(university)则除提供本科教育外,还设有研究生院和其他高等学术研究机构。
虽然,哈佛大学现在已经有了研究生院和其他高等学术研究机构,但它的前身“哈佛学院”却一直延续到了今日,并仍然以本科教育为主。
值得一提的是,在1972年,美国大学协会(AAU)的成员校均同意取消本科生的学院制(collegial),而改以校际交流的方式开展教育,哈佛自然也没有再做“哈佛学院”,而开始采取更广泛的课程规划与教学。
但即使情况如此,“哈佛”和“耶鲁”、“哥伦比亚”等大学一样,仍然在培养着法律人才——他们也拥有法律专业,只不过,他们所培养的,是“法律研究”方向的学生,而非“实务”方向。
那么,哪里才有哈佛的法学院呢?
事实上,哈佛虽然不培养“法律实务”方向的学生,但它的法学院却一直都名列世界前茅。在最新的2014年USNEWS法律专业排名中,它被排在了世界第十一位。
而哈佛法学院(H.L.S.),也是世界上第一所法律学院。虽然它只面向校内部的本科生开设(其他学生只能申请硕士项目),但却严格到了严苛的程度。不但毕业难度极大(25%的录取率,是哈佛本科最难读的专业之一),而且没有毕业奖学金。除非是成绩优异者,否则很难拿到学费奖学金。
如此严峻的情况下,每年也只有30%的学生能够毕业。而且,即便你从哈佛顺利毕业,也不意味着你已经具备了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
因为在哈佛,你所学习的仍然是“法律研究”,而不是“法律适用”。如果想要成为执业法律工作者的话,你还需要去其他法学院接受一年的法学院毕业培训课程(Graduate training)。
如此看来,同样是“法律”,在美国的大学里面却出现了“研究”和“适用”的分别。这种分别,是否意味着,美国的法学院是在培养“法律研究者”而不是“法律适用者”呢?如果回答是否定的话,那么,哈佛大学又为什么会设下如此高门槛,依旧有成千上万的青年人前仆后继、涌跃报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