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什么法律专业?

怀紫彦怀紫彦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香港的法律体系基本延续英国,采用普通法系; 因此对于学生选择的法律专业,一般可分为两大类(注意,不是区分法学本科和研究生的专业分类),即“英式”和“中式”。

所谓的英式,即以英联邦教育体制培养出来的学生所学习的法律课程,这类课程主要教授英格兰、威尔士以及北爱尔兰地区的法律,通常也称为“普通法系”或“大洋洲法律制度”,学生所获的学位一般为LLB,硕士阶段一般为LLM或者MCL; 中式的则是以大陆法系的培养模式,通常学习法国、德国等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规则,学生在大学所获得的学位一般是JD,而硕士阶段则有JSD,MAGL等等。 当然也有像香港城市大学开设的Juris Doctor in Intellectual Property(ip法律),这种专门领域的专业,属小众需求,在此不做讨论。

不过,尽管有英式和中式的分别,但两者的法律框架都是建立在“成文法”的基础之上。 “成文法”指的就是通过制定法的格式编写的法律文件,与“判例法”相对。在英美法系中,大多数的国家都同时采取“成文法”和“判例法”两种形式编制法律。

由于港英时代留下来的司法体系至今仍在运行,所以在香港,遵循的是西方法律传统,普遍适用“成文法”,但是判例法仍然有一定影响,尤其体现在香港特有的“原讼律师”这一职业群体所持有的法律观点的影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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