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关税是多少?
进口到加拿大的货物要缴纳关税,那么海关征收关税的依据是什么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第三条之规定:本条例所称关税,是指各国(地区)为了维护本国(地区)的经济利益和社会秩序而对本国(地区)的进出口税。所以关税的征收本质上是一种税收措施。
既然关税是征税所采取的措施之一,那么其依据的自然是国家税法中关于征税范围及税率的规定。了解关税的征税范围及税率,即可大致知晓关税的征收情况。 目前我国颁布的税收法律和相关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对关税的征税范围及税率作了相应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二条规定了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 “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应税物资或者规定的物品” 第三条规定了对不同货物的具体征税办法。其中第五类“依法需要办理检疫手续进境的货物”及第六类“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货物”的征税办法均有明确规定:即以完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实行从量定额的税率。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列货物无需进行关税申报就可以直接进口: (一)依法不需要办理检疫手续的进口货物; (二)进境后能够立即销售或者使用的货物; (三)供群众自用的消费品。 但下列货物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向海关如实申报,并缴纳相应的关税:
1.属于需经有关部门审批才能进口的货物,在取得批准文件之前,不得开证进口;
2.属于国家限制进口或严禁进口的货物,在尚未解除限制进口或严禁进口的情况下,不得进口;
3.进口货物的各项单证必须齐全有效,单独装订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