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人有什么权利?
在加拿大,除了拥有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外,公民还可以享受以下权利: 投票权(vote) 参加政治活动的权利;
在地方、地区和联邦政府中获得选举的资格;
被选举权(run for office) 参加政府工作的权利;
申请并得到政府职位的权利;
通过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进行诉讼的权利。
获得公平审判(a fair trial) 在指控被起诉后,有权要求获得公正的审判,包括:
获得由合格法官(不可能是总统或总理)所提出的指控,并在法庭上进行审理;
获得合理的保释条款;
获得及时公正的审判,如果延期审判,则每次延期的时限不得超过5年;
在没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不被定罪;
在判决前被告知罪名;
获得由合格的律师在一切司法程序中代表自己的权利;
就案件事实问题与认定这些事实的法官进行对质。
获得法律援助(get legal aid) 如果经济上无法承担律师费,有权要求获得法律援助,并在诉讼过程中无偿获得律师帮助;
获得公正的税收制度(a fairer tax system) 在纳税方面,除应纳税款以外,无权承担任何其他费用的义务;
享受政府的公共服务,如公立医疗、大学教育以及公共养老等;
在其他社会和经济福利方面,包括失业救助、贫困线以上的补助、住房援助等等,也受到了很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