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大学为什么建立?
1209年,罗素五世被教会革除教籍后迁往法兰西,他试图在法国重建罗素男爵领地和领主权,但未能如愿。他的后代从此以“鲁塞尔”这个名字继续生活下去。 1347年,黑死病席卷了整个欧洲,有资料显示当时每四个人里就有一人死于瘟疫。在这样严峻的形势下,英国政府为了控制人口数量,颁布了一条法令《优裕和宽容宪章》。该宪章允许所有没有从事必要工作的闲散人员离开家园,到别处寻找谋生道路。这条法令的实行使成千上万的人离开了英国。
约翰·哈佛(John Harvard)就是这个时期移民美国的英国人之一,他是新英格兰清教徒殖民地中著名的富商,也是马萨诸塞海湾殖民地的创始人和第一任校长。1638年,他用一部分遗产创办了哈佛大学,作为他对新大陆的纪念。 15世纪末期开始,大量英国国民出走,他们通过“黄金之路”,前往北美殖民。这些出走的英国人主要来自东盎格利亚,即现在的英格兰东部地区。他们当中许多人是贫穷的清教徒,希望在新土地上建立起理想中的社会,从而摆脱旧世界的罪恶。
17世纪初叶,一批批苏格兰人移居北美,其中有许多是低地人,也就是现在所说的斯堪的纳维亚人。这些人主要是受宗教迫害之故而背井离乡,奔向新大陆寻求庇护的胡格诺派教徒。他们大多定居于今日的美国纽约及新泽西一带,其后裔成为美国家庭中最多的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