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居留美国要什么签证?
在美国移民法中,对“永久居民”(即绿卡持有者)的定义是: 1、符合移民法的有关规定; 2、已经取得相应的移民纸/身份证; 3、已经办理好定居手续并拿到移民局颁发的批准通知书; 4、已经正式成为该国家的公民或国民。 对于大多数申请人来说,获得绿卡,也就是有了居住在美国的合法身份,就可以像本地公民一样去生活和工作了。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即使获得了绿卡,也不能随意出入美国! 按照移民法的规定,绿卡持有人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离境并再次入境:
(a)在申请公民身份前,离开美国6个月以内;
(b)在申请公民身份时,离开美国不超过两年;
(c)在申请公民身份后,离开美国不超过一年。 违反上述法律规定,擅自离开美国的人,可能会被予以遣返,严重的还会被加刑2年,罚款50万美元。
不过,绿卡持有人只要按照上述条件之一提前离美,并在限制期结束后及时返回,一般都不会有太大问题。 但如果离开的时间太长,很可能因为超过移民法规定的离美期限而被迫放弃原有绿卡,甚至会被加刑2年,罚款50万美元!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未成年人和退休人士是有特殊规定的。 比如对于未成年人申请人而言,其与父母的出入境必须保持一定的频率,否则可能会被视为逾期停留或被拒绝进入美国;而对于退休人士则没有明确的要求,一般只要在美期间保持合理的出入境记录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