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上法庭严重吗?
我曾在澳洲做过一段时间律师,来聊聊澳大利亚的诉讼制度。 澳大利亚实行的是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的混合体制。普通法系是指英美法的体系,是以判例为主要表现形式;而大陆法则主要是以成文法为基础。目前,在澳大利亚只有新南威尔士州还有死刑(2015年废除),其他州都是终身监禁。
澳大利亚的司法制度实行的是法官和陪审团审判制,与英国一样;但是又与英国不同,因为澳大利亚的法院是行政性的,而不是像英国那样具有特定管辖权的机构。所以,简单说就是任何案件都可以向澳大利亚的任何法院起诉。
在刑事案件中,有证据证明涉嫌构成犯罪的事实就可以提起诉讼了;在民事案件,则必须符合法定的证据要求并达到一定的证明标准才能受理。在立案之后,就进入了审理阶段。开庭审理是在控辩双方(律师)的主持下进行法庭调查、证据交换、质证等,最后由法官作出判决。
一般来说,比较严重的违法或犯罪可能会判处缓刑,即在一定期限内在法院接受监督,如果表现良好,就不实施刑罚,否则,就要收监执行。比如危险驾驶可能判处6个月以下缓刑,诈骗或者盗窃就可能判得重一些。当然,并不是所有罪都可以判缓刑的,具体要看情节而定。